第111章(1/1)

    这是一处仅靠2的会员就能经营不衰的奢华高档场所,一车子俊男靓女探头四望,打量着这座单是入会门槛就高达百万的私人俱乐部,知道它里面陈设布置定然比外面更加富丽堂皇。

    他们笑闹着讨论待会儿是先去打球还是唱k,何湛程反手倒着车,另一手举着电话,继续道:

    “我对你家那个哥宝男已经是仁至义尽了,他以后爱怎么着那是他自己的事儿,你别动不动就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,本少爷今天打了三针,就为了能在今晚上痛痛快快地happy一场,你现在应该去找个24小时兽医院把狗寄养过去,而不是三更半夜骚扰我这种英俊潇洒的小年轻。”

    “戚铭,我警告你,你再这样我真的要怀疑你对我有所企图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,在已经听懵的戚铭反应过来之前,他果断挂掉电话。

    然后将备注改成“死鬼哥哥”,一连气把对方短信微信手机号全部拉黑。

    “三少,咱们进不?”

    一帮潮男靓女笑嘻嘻地拥过来,何湛程揣回手机,偏头一瞥,见刚才坐在副驾的女孩正缩着头,躲在几个人最后面,不敢上前。

    她今晚穿得抹胸短裙,一头乌黑直发瀑布般垂在身后,蚂蚁细腰,模特长腿,蓬蓬的裙摆刚遮到大腿根,远远站在那里,微风吹拂,好似一朵清纯绽放的雪色芙蓉花。

    她是名副其实的燕京电影学院的大校花,随便一个动作都美得如此不可方物。

    何湛程一笑,隔过人群,抬手冲她招两下:“过来。”

    她一愣,恍惚抬头望他。

    那群人颇为识相,分退到两侧,在他与她之间自动让开一条路。

    “小艾,”他站在灯影中,笑眼迷蒙,“走啊,不一起吗?”

    她顿了顿,朝他走过来,抬眼说:“三少,我叫吕薇,不叫小艾。”

    “哦,随便。”他搂着她肩膀就往里走,说:“我们走吧,小艾。”

    他每个懒得记名字的人都这么称呼的。

    小艾,如果是英文,就叫艾利克斯或者艾丽克斯,可男可女的名字,完美适配所有人。

    何湛程带着她往庭院里走,身旁众人纷纷围过来,两个穿双排扣暗龙纹黑褂子的年轻门童走出来,一脸淡淡矜骄,步履平缓地带他们去包厢。

    一路灯火盏盏,蝉鸣不绝,七分富丽堂皇新式四合院的气派,三分金华璀璨现代都市的气息,一帮人笑哈哈地谈论着京城二代圈子里各种八卦黑料:哪家二世祖创业失败险些亏空家底、哪个军官老妈棒打鸳鸯逼得痴情儿子自暴自弃、哪家大儿子卓越非凡,二儿子却在燕京大学留级两年还没读出个名堂,年初换赛道出国去了……

    闲谈八卦,大家自然是喜欢捡着劲爆消息升温发散,说起被棒打鸳鸯的那个军官,据说还是个少将,他和他女友简直是当代性转版的梁山伯和祝英台:出身贫苦的女友被母亲施以雷霆手段赶走了,他为表抗议,辞职在家,像个活死人一样瘫着,无论春夏秋冬,只穿背心短裤,用尽手段作践自己身子,谁来劝都不听,最后的最后,他干脆把听觉退化掉了。

    听说他母亲天天掉眼泪,肠子都悔青了,五年过去,他母亲终于松了口,放他去找她,他没去,因为她早已结婚生子。

    他们说,倒不是病,他只是无欲无求了。

    他初时还抱期待,有几分与家庭对抗到底的血性,现在人彻底废了,天天瘫在沙发上,比植物人还不如。

    “京城爷们是粗犷性子,但净是些痴情种子,认准了一个人,那就只是那一个人,比不得江南水乡温柔调调,世家公子哥儿一个赛一个的俊逸风流!”

    他们笑谈之中,既顾着自家里子的体面,又不着痕迹地捧了一把何湛程。

    何湛程不屑一笑。

    江南人风不风流,他不知道,这帮兔崽子一个赛一个的人精,倒是很对他口味。

    他和这帮人认识有一阵子了。

    他刚回国那几天,燕大举办校友会晚宴,一为筹集学校科研项目的经费,顺便募几块石头雕塑装饰校园景观;二为学生自主创业团队与投资人搭桥建梁,促进校企合作;三为校友提供跨届、跨行业交流的平台,获取内推机会、与资本对接——

    说白了,就是自己人带动自己人,肥水不流外人田。

    那晚政商各领域大佬云集,群英荟萃,除去燕大学生会那帮人,不乏年轻漂亮的富二代和邻校学生们进去浑水摸鱼,何湛程作为新转学生兼投资人,当晚凭着年轻出众的外貌、非凡卓绝的谈吐、新颖别致的身份,不出俩小时就收获七八个臭味相投的京圈朋友,并以他何湛程自己的身份,结识不少各行业的大佬。

    他现在是彻底融入进这个圈子里去了。

    但他马上又要离开了。

    北方人喜酌烈酒,一言不合就要敬酒罚酒,一口53°飞天茅台下肚,烧肺又穿心,两三杯灌入喉,呛得他眼泪都能流出来。

    他每晚周璇于不同饭局之间,心心念念着,既然他家二哥舍不得在京城的荣华富贵,不肯跟他远走高飞,那他就干脆也留在京城好了。

    他二哥外刚内柔,心思敏感,出门应酬,在酒桌上被那群糟老头子笑话一句“诶,你家从前是卖咸菜的啊”,他二哥明面上不动声色,私下蔫蔫地闷着头,一缓就要缓好久。

    他要变成那种很厉害很厉害、厉害到能为他二哥遮风挡雨的男人。

    他一个后辈晚生,单枪匹马,入乡随俗,看似夜夜笙歌,背地里喝酒吐到肝肠寸断。

    他旧疾频频复发,医院酒局来回跑,一边想着,这是今晚最后一杯了,咽下这口,他就再也不碰这种烧死人不偿命的破玩意儿了,不然家里的老爷子真该心疼了;一边又想着,他何湛程这回说什么也要干出一番事业来!他要让他父亲、大哥、二哥……家里人上上下下都对他刮目相看!

    还有戚时,戚时也能受自己的庇护,俩人从此光明正大地在一起,就算哪天分手了,旁人一提起来戚时是他何湛程包养过的男人,往后在生意场上行走,即便那帮老古董心里不屑,也没人敢再在明面上欺负他二哥。

    他是这样想的。

    他从前一向是只想不做的那种人。

    这一次,他做的比想的还要多得多。

    这一切付出都是为了谁啊?

    戚老二居然反过来指责他无情无义。

    何湛程对戚时恨得牙痒痒。

    如果他不公然挑衅对方一回,他怎么能甘心地消失?

    夜色撩人,灯火葳蕤。

    一行人叽叽喳喳着穿过竹林长廊,正说得高兴,何三少佳人在怀,前呼后拥,他走在最前面,环顾四望,用一种极其挑剔的目光,打量着周遭景观布置,然后言辞犀利地将不周到之处贬低一番。

    忽地,他瞥到某个长廊拐角,深眸凝起,脚步也停下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三少?”众人也纷纷止住步子,不约而同沿着他视线看去。

    斜对过亮着几盏灯,金砖黑影,廊檐交错,陆续迈出三个身材高大的男人。

    最前面的男人的个子最高,黑衬衫紧束进烟灰西裤,华伦天奴的腰带,意大利真皮革手工制皮鞋,袖子挽到肘间,襟口松开两颗纽扣,痞气又干练;

    第二人宛若一阵清风明月,步履从容,缓缓飘出,脸上泛着淡淡笑意,脾气很好的样子。

    二人指间都夹着烟,周遭云雾缭绕,边走边说,正认真谈论着什么,身后又带出一条年轻的小尾巴——

    一位个子稍矮些的少年。

    他一身美式潮流红t恤和宽松牛仔裤,耐克鞋,纪梵希的墨镜倒挂在后脑勺,左手闲闲插兜,另一手握着罐插塑料吸管的冰镇可口可乐。

    那只手腕很金贵,戴着一条钩织着黑檀木与金刚杵的暗绿色编织手环,和一只银色的爱彼手表。

    何湛程他们这边过分热闹了,那三人很快注意到他们,不约而同扭头朝这边望过来。

    第一个男人瞥见他怀里的女人,眉梢一挑,笑意更深,说话也劲儿劲儿的:“哟!”

    第二个男人一见他,立刻惊喜出声:“三少!!”

    第三位少年翘起嘴角,眼底笑意浮起,扬着胳膊朝他招了下手:“hi!三哥,long ti no see!”

    戚时,裴玉,何厉风。

    何湛程立刻皱起了眉。

    裴玉一看见久违的心上人,感动得眼泪都飙出来了。

    想起这阵子在美国受过的苦,那更是如同见到了亲人。

    忙不迭捻灭烟头,拔腿就朝人奔过去,完全顾不得身旁老板突然黑下来的脸。

    何湛程被裴玉这几嗓子嚎得头疼,见人如野人冲刺狂奔而来,忍不住脖子一缩,连忙摆手停止。

    “站住。”

    裴玉紧急刹车,维持着咫尺之距,不敢再靠近。

    眼巴巴站人面前:“三少,你怎么跑这儿来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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